近段时间,深圳市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继公示,深圳宝安区、光明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资助,光明区最高30万元的奖励,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二、申请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2016年8月1日之后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可申请一次奖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新认定);
(六)未在同级政府获得过同类资助。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须填写《光明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五)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17日。
纸质申报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
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为半个月,企业可按照以上步骤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