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高新认定及高新培育已经开始申报了,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和高成长性企业奖励申报事项:
受理项目: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二)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资助标准: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未获得过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截至企业申报时,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申报时间:
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8日
国高认定属于老生常谈的项目啦,关于高成长企业奖励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二、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申请人属于下列四类企业之一:
1.独角兽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
2.申报之日前2年内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前50强创投机构的单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估值在10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的企业;
3.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
4.德勤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500强企业(以德勤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公布的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500强企业榜单为准)。
资助标准:
一次性给予上述四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奖励;连续 3 年给予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30%、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扶持;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 50%、最长 5 年累计分别不超过 1500 万元、1000 万元、400万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