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申报工作开始啦!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19年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以下简称“500强奖励”)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在国际或国内具有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具备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本奖励所指“世界500强”是指《财富》杂志每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是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每年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二)奖励方式。
本奖励实行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审定、无偿奖励的原则。
四、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
(二)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五、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3月28日—4月8日(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企业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10日(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