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好的产业政策更多地产生于深圳,这座城市因长期受到香港“自由市场”的强辐射,其最显着的比较优势可谓无处不在的“创新驱动”。企业人才培养也非常重要,深圳市2019年关于人才保障和房租补贴的专项政策有哪些呢?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12)
政策要点:将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从户籍人员扩大至所有就业人员。将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合计补贴金额从不超过5万元调整至不超过10万元。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20万元补助。
(2)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04)
政策要点:对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级科技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配套奖励。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强度等方面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科技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对入驻区科技创新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区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三年内每年发行实际租金50%、最高分别为10万元、5万元的创业孵化类科技创新券;对入驻区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三年内每年发行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创新研发类科技创新券。
(3)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04)
政策要点:加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空间保障。重点保障人工智能、石墨烯、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航空电子、卫星导航、生物医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空间需求。对于重大项目,优先支持通过“招拍挂”、参与“工改工”、农地入市、产权换股权等方式,获取产业用地。对于未获得产业用地的高成长性企业,优先安排产业用房。
本实施办法对企业的总资助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纳税总额,股权投资奖励、荣誉认定类奖励、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类补贴条款,农业企业,成立五年内的初创型企业,新引进未满一年的企业除外。